


一、项目建设情况概述
江苏建威安通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套垃圾分类房及移动公厕、150套各类岗亭和280套智能停车场系统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概述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口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日均排放浓度值均符合埠子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项目喷漆、喷塑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满足苏省《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中颗粒物排放限值,焊接、打磨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金属粉尘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本项目喷漆、晾干及固化工序有机废气VOCs有组织执满足苏省《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VOCs无组织执满足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 A.1要求。
3、噪声
项目厂界的3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边角料、焊渣、塑粉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废空漆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桶、水淋柜废渣液、喷漆枪清洗废液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情形对项目逐一
对照核查,验收组认为该项目验收合格。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项目厂址周围居民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五、公众联系建设单位的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建威安通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工业园区纬一路北侧;
联系人:陈云之 ;
联系电话:13951361749。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绿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宿迁市沭阳县松江路8号苏奥产业园M9栋(1-3层);
联系人:徐茜;
联系电话:13347847778。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期限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2月16日(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
请广大领导和群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江苏建威安通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套垃圾分类房及移动公厕、150套各类岗亭和280套智能停车场系统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概述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口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日均排放浓度值均符合埠子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项目喷漆、喷塑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满足苏省《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中颗粒物排放限值,焊接、打磨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金属粉尘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本项目喷漆、晾干及固化工序有机废气VOCs有组织执满足苏省《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VOCs无组织执满足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 A.1要求。
3、噪声
项目厂界的3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边角料、焊渣、塑粉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废空漆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桶、水淋柜废渣液、喷漆枪清洗废液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情形对项目逐一
对照核查,验收组认为该项目验收合格。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项目厂址周围居民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五、公众联系建设单位的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建威安通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工业园区纬一路北侧;
联系人:陈云之 ;
联系电话:13951361749。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绿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宿迁市沭阳县松江路8号苏奥产业园M9栋(1-3层);
联系人:徐茜;
联系电话:13347847778。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期限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2月16日(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
请广大领导和群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