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建设情况概述
沭阳印尔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纸制品加工、销售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概述
1、废水
项目只有10人左右的生活污水,依托排放。
2、废气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放限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标准,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放限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标准。企业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项目厂界的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边角料收集后出售;废机油、废机油桶、水性油墨桶、废活性炭、清洗废液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情形对项目逐一
对照核查,验收组认为该项目验收合格。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项目厂址周围居民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五、公众联系建设单位的方式:
建设单位:沭阳印尔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沭阳县开发区永嘉路 40 号;
联系人:王建 ;
联系电话:15051037609。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绿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宿迁市沭阳县松江路8号苏奥产业园M9栋(1-3层);
联系人:徐茜;
联系电话:13347847778。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期限2022年11月13日~2022年12月13日(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
请广大领导和群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沭阳印尔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纸制品加工、销售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概述
1、废水
项目只有10人左右的生活污水,依托排放。
2、废气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放限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标准,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放限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标准。企业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项目厂界的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边角料收集后出售;废机油、废机油桶、水性油墨桶、废活性炭、清洗废液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情形对项目逐一
对照核查,验收组认为该项目验收合格。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项目厂址周围居民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五、公众联系建设单位的方式:
建设单位:沭阳印尔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沭阳县开发区永嘉路 40 号;
联系人:王建 ;
联系电话:15051037609。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绿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宿迁市沭阳县松江路8号苏奥产业园M9栋(1-3层);
联系人:徐茜;
联系电话:13347847778。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期限2022年11月13日~2022年12月13日(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
请广大领导和群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