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建设情况概述
沭阳县信友木业制品厂胶合板制造、销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概述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口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的日均排放浓度值均符合桑墟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酚类化合物放限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标准,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酚类化合物厂界无组织放限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标准。企业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燃烧废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的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厂界的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职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胶渣、废胶桶、废刷子、废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活性炭、化粪池污泥、废机油和废油桶。废胶渣、废胶桶、废刷子、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油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化粪池污泥交环卫部门清运,废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情形对项目逐一
对照核查,验收组认为该项目验收合格。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项目厂址周围居民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五、公众联系建设单位的方式:
建设单位:沭阳县信友木业制品厂;
联系地址:江苏省沭阳县桑墟镇西湖工业区(舒条路西侧);
联系人:李权 ;
联系电话:13815734910。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绿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宿迁市沭阳县松江路8号苏奥产业园M9栋(1-3层);
联系人:徐茜;
联系电话:13347847778。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期限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2月13日(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
请广大领导和群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沭阳县信友木业制品厂胶合板制造、销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概述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口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的日均排放浓度值均符合桑墟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酚类化合物放限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标准,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酚类化合物厂界无组织放限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标准。企业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燃烧废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的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厂界的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职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胶渣、废胶桶、废刷子、废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活性炭、化粪池污泥、废机油和废油桶。废胶渣、废胶桶、废刷子、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油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化粪池污泥交环卫部门清运,废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情形对项目逐一
对照核查,验收组认为该项目验收合格。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项目厂址周围居民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五、公众联系建设单位的方式:
建设单位:沭阳县信友木业制品厂;
联系地址:江苏省沭阳县桑墟镇西湖工业区(舒条路西侧);
联系人:李权 ;
联系电话:13815734910。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绿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宿迁市沭阳县松江路8号苏奥产业园M9栋(1-3层);
联系人:徐茜;
联系电话:13347847778。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期限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2月13日(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
请广大领导和群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