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天帆篷布有限公司“年产1000 万平方米毛刀刮布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宿迁市天帆篷布有限公司“年产1000 万平方米毛刀刮布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年产1000 万平方米毛刀刮布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环保生态创业园杉荷大道10号
三、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5日
五、公示期间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