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2025-04-01 21:18:28
来源:
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告》规定,我单位已被列入2024年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我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我公司将于2024年4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江苏绿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1.基础信息
公司名称:沭阳华新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雷
公司地址:沭阳县悦来镇工业路1号
生产能力:年加工玻璃制品18万m2,包括钢化玻璃10万m2,中空节能玻璃2.5万m2,中空百叶玻璃1.5万m2和夹胶玻璃4万m2
2.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方式
开展审核方式 委托  R 咨询机构名称 江苏绿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自审  R
 
3.主要原材料使用情况
原料名称 原料用量 单位
玻璃原片 450 t/a
铝条、铝片 16 t/a
丁基胶 4 t/a
硅酮密封胶 6 t/a
中空玻璃专用分子筛 15 t/a
PVB胶片 12 t/a
4.污染物排放情况
4.1主要污染物种类:非甲烷总烃。
4.2执行标准: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涂胶、密封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关的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B.1中相关的排放限值,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中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4.3实际排放量: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沭阳华新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方式:15896322658
咨询单位:江苏绿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群
联系电话:18761106776

搜索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

0527-83880035

微信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