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2022-08-12 20:54:02
来源:
一、项目建设情况概述
 
宿迁市恒冠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塑料花盆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概述
 
1、废水
 
本项目运营用水为冷凝循环冷却水补充用水。项目没有新增员工无废水排放。
2、废气
 
注塑废气、现有注塑废气、印刷、烘干废气,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脱附(浓缩)+CO催化燃烧经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未被完全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排放的有机排放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规定限值。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部分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了合理布局车间,装设消声器、设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隔声降噪。
4、固废
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下脚料、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催化剂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下脚料、不合格品收集后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情形对项目逐一
对照核查,验收组认为该项目验收合格。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项目厂址周围居民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五、公众联系建设单位的方式:
建设单位:宿迁市恒冠塑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南区伟业路6号;
联系人:柏敏杰 ;
联系电话:13809097526。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绿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宿迁市沭阳县松江路8号苏奥产业园M9栋(1-3层);
邮编:223600;
联系人:徐茜;
联系电话:13347847778。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期限2022年8月12日~2022年9月9日(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
请广大领导和群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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